广东新增10+10,在广州、深圳、湛江等地
疫情快讯 2022年05月11日
5月10日0-24时,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,均为湛江报告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例,广州报告1例,深圳报告2例,湛江报告7例。
广州
新增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:男,39岁,中国籍。居住在花都区新雅街道东莞村。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人员中排查发现,已转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。
白云新增封控管控区各1个
一、新增封控区1个
鹤龙街鹤边社区003网格新兴东街北巷以东区域,鹤边社区004网格何氏宗祠以东区域。
上述区域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管理措施。
二、新增管控区1个
鹤龙街东至鹤龙一路,南到鹤南中路,北至鹤北东街,西至鹤北南街、鹤北南街七巷、后园街二巷区域。
深圳
5月10日0-24时,深圳在外省返深人员及密接者排查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病例1:男,50岁,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六和路4号,在外省返深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病例2:女,64岁,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8期,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,
上述病例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,情况稳定。
新增病例主要轨迹
涉及龙岗区
经初步流调,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:
✎ 龙岗区坂田街道:
美福康乐理疗店
✎ 龙岗区横岗街道:
粉蓝衣橱时尚股份有限公司(万新厂)
重庆兄弟牛肉面
六约市场
家乐通(六约六和伯恩厂分店)
石磨肠粉店(六和路)
湛江
新增10例确诊病例和7例无症状感染者
新增确诊病例1:
莫某某,男,38岁,住址在坡头区龙头镇石窝村委芦村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2:
欧某某,女,31岁,住址在坡头区龙头镇龙头镇邮政快递后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3:
莫某某,男,72岁,住址在坡头区龙头镇石窝村委芦村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4:
梁某,女,26岁,住址在坡头区龙头镇石窝村委芦村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5:
李某某,男,56岁,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6:
莫某某,男,3岁,坡头区官渡镇端山幼儿园学生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7:
罗某某,男,55岁,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8:
吴某某,男,49岁,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9:
鲁某某,男,43岁,住址在坡头区官渡镇晶威豪苑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确诊病例10:
劳某某,女,4岁,廉江市良垌镇湍流小学附属幼儿园学生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:
范某某,女,50岁,在坡头区官渡镇鸿智电器厂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:
李某某,男,37岁,在坡头区官渡镇石门桥玻璃厂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:
劳某某,男,2岁,住址在廉江市良垌镇湍流村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:
劳某某,女,6岁,廉江市良垌镇湍流村湍流小学学前班学生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:
莫某某,女,43岁,在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工作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6:
王某某,男,43岁,外省来湛货车司机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:
陈某某,女,41岁,外省来湛货车司机。经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。
4名新冠肺炎阳性病例
在赤坎活动轨迹情况
一、病例李某某
5月3日9:40-10:40在寸金公园活动(步行)
10:40-11:40前往印象汇广场(骑电动车)
11:40-13:50在印象汇广场用餐、购物(停留场所:咱外婆的菜饭店、周百福珠宝店)
13:50-16:40返家休息
二、病例黄某某
5月5日8:30-9:00在喜来登酒店游泳
5月6日15:00-15:30在湛江中心人民医院
三、病例洪某某
5月3日10:00-13:00在金沙湾舍得点酒家用餐
四、病例庞某某
5月2日13:30-14:15乘坐930路公交车到鹰展假日广场
14:15-18:00在鹰展假日广场购物、就餐(停留场所:潮人出没服装店、乐时榴莲披萨店、昌大昌超市)
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,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、相关地点有相同活动轨迹的市民,请立即向属地街道、社区报备,并配合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等措施。
文章来源:健康广东、广州卫健委、深圳卫健委、健康湛江
投稿邮箱:gdpfxmt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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